日本软银持有阿里近30%股份,那么软银能获取阿里的机密数据吗?是否会影响数据安全吗
日本软银作为风险投资公司,是没有权利获取阿里公司内部机密文件的,包括什么用户数据、国家相关数据之类。风险投资公司一般只会就公司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确认投资入驻董事会以后,也只是对管理提出意见,并不会主导公司技术、数据机密。
风险投资公司只需要每年或者每季度查看公司财报就可以了,对于公司的内部机密数据、技术等没有权利获取的。简单想一下就知道,投资公司旗下可能会有多家投资的公司,如果让投资公司知道公司机密,就意味着投资公司能主导大部分公司的成败,那商业公平性就没有了。
所以,阿里肯定是不会给软银自己的核心机密数据的,即便是大股东,也只能查看企业可以向社会的公布的数据,比如技术成果、财报。再进一步就是在审查公司可投资性时,对公司的相关技术、未来发展前景的审核。
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是资本层面的运作,他们只需要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数据、看看公司发展状况以及看看资本回报率就可以了。假如您作为创业者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就有必要与这类公司联系,有名的风险投资公司很容易查找,在通过审核之后用一定股权去换取资金。
公司机密技术或者数据,在主体上是属于公司的,不是说你作为公司高管或者大股东就可以任意查看或者带走数据。虽然日本软银持有阿里近30%股份,但阿里的数据还是属于阿里的数据,无论是从公司还是国家层面,其数据安全性都不必担心。
投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和普通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收购合并是两回事,前者是资本层面的运作,后者可能就要涉及到技术和数据的打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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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你正在淘宝或者天猫上购物,突然,你的网页跳出了一条广告,正是前几天你想买的东西。如果一个不小心,这玩意恰好和软银有几毛钱关系,再想一想软银还有阿里股份呢,这事是不是让人害怕?
不过,放心,你大概不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大家应该都不会遇到。
因为这不可能!至少目前如此。
你可能知道,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是日本的软银。不过软银作为一家投资公司,只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所以它最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而如果软银企图越过雷池,比如想要获取阿里的机密,那势必遭到阿里的强烈反抗。
而且对于阿里的核心机密数据,软银是绝对无权掌握的。马云虽然现在只有7%的股份,但他是灵魂人物。有马云的阿里巴巴和没有马云的阿里巴巴绝对不一样。
早在2013年,阿里巴巴在上市前不久,马云他们就已经和软银雅虎达成协议,采用了“合伙人制度”。规定软银只做财务投资,不干涉管理。
其次,软银和雅虎各提一名人员进董事会,注意只能一名。至于其它人,马云和蔡崇信为永久合伙人,其它董事会成员从阿里合伙人中选出。这意味着马云及其团队对阿里巴巴有着实际操作上的全权控制。
说白了,虽然日本的软银以及美国的雅虎虽为第一、第二号股东,但只可以享受阿里巴巴的分红收益。
所以软银不能获取阿里巴巴的机密数据,更不会因此影响阿里巴巴的数字安全。
哈哈,也真的很佩服题主的忧患意识,不过最近阿里也是真的不平静,原本每年年初霸占朋友圈的支付宝账单,现在也不能幸免了,也从新让人们认识到了互联网个人信息问题与安全问题,可以说,目前的阿里还是很安全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其他的隐患,下面我也来详细说明下。
软银持有阿里巴巴股权为29.2%,雅虎持有阿里巴巴股权为15%,为第二大股东,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有公司的股权已降低7%。为第三大股东。如果我们单纯的从股票占比上面来看,马云和它的阿里似乎有一点被操控的感觉,但是我们同时不要忘记的是,软银只是一家投资类型的公司,简单来说,也就是一家只看中收益的公司,而如何能够让利益最大化呢?很明显就是让阿里巴巴不断壮大,不断进行创收,而阿里巴巴想要进行盈利,信息安全就是一块很重要的因素,所以为了阿里持续的收益,软银也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情。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但是,如果软银的管理高层发现阿里不再像以前一样盈利,可能就会出现涉足阿里核心会议的可能,而当阿里的决定权不在自己的手中时,阿里巴巴也就很有可能成为别人的阿里巴巴,所以说这种担忧还是存在的,不过目前来看,这种情况是基本不会出现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日资的阿里还是难免让人产生担忧。
肯定不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判断: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阿里采用的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合伙人制度”,虽然马云以及阿里的核心管理层持股数量有限,但是对于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要远远超过软银这样的“财务投资者”。
“阿里合伙人”是一种特殊身份,并非传统法律意义上的“普通合伙人”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到底有什么权力?其实说起来很简单,阿里巴巴合伙人拥有提名简单多数(50%以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专有权。
表面上看,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拥有的仅仅是董事的提名权,而非决定权。但是仔细研究阿里巴巴的章程,不难发现其中暗藏玄机。根据阿里的官方资料,虽然合伙人提名的董事,需要得到年度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赞同票,才能当选为董事会成员;但是如果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候选人没有被股东选中,或选中后因任何原因离开董事会,则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临时过渡董事来填补空缺,直到下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不仅如此,阿里的最新招股说明书还阐明:在任何时间,不论因任何原因,当董事会成员人数少于阿里巴巴合伙人所提名的简单多数,阿里巴巴合伙人有权指定不足的董事会成员,以保证董事会成员中简单多数是由合伙人提名。
也就是说,无论合伙人提名的董事,股东会是否同意,合伙人总能让自己人行使董事的权利。实质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已经通过上述程序实际控制了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
我国法律对于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要求
其次,我国颁布执行的《网络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例如支付宝、淘宝网站等)中的数据只能保留在中国境内,阿里巴巴作为中国企业中的“国家队”,绝不会轻易泄露可能造成国家安全的用户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