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监事是什么
监事是事务所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事务所的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事务所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2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律师事务所的监事人员其职责是负责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经营活动和律师的执业工作是否规范。
由于律师事务所的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某些律师滥用职权,损害律所声誉或当事人利益,都需要设置监事人员。
监事_supervisor )又称“监察人”,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